智能化建筑综合布线系统中的干线子系统是中枢神经系统,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重视。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对千线子系统设计有以下规定。
(1)干线子系统所需要的电缆总对数和光纤总芯数,应满足主体工程中用户实际信息需求,并应留有适当的备份容量。主干缆线宜设置电缆与光缆,并互相作为备份路由。
(2)干线子系统主干缆线应选择较短的安全的路由。主干电缆宜采用点对点终接的独立供线方式,它是从简单、最直接的配线方法.要求电信间的每根干线电缆直接从设备间延伸敷设到指定的楼层电信间。有时主干电缆也可采用分支递减终接。分支递减终接是用1根大对数一「线电缆来支持若干个电信间的通信缆线容员,通常是经过电缆接头保护箱分出若千根小电缆,它们分别延伸数设到相应的电信间,井终接到目的地的配线接续设备上。
(3)当钾能化建筑中的用户电话交换机和计算机主机分别设优在不同的楼公或设备间内时,宜双用不同的主干缆线,如电缆或光缆分别满足传送语(话)音和数据的信息需要。
(4)在智能化建筑中,如楼层面积极大,在同一楼层中需设置多个电信间时,为保证通信网络灵活机动,可考虑在电信间之间设置干线路由,以便互相联络,彼此支持。
(5)主千电缆和主千光缆所需的容量要求及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语(话)音业务,大对数主干电缆的对数,应按每一个电话8位模块通用插座配置1对线,并在总的需求线对的基础上至少预留约10%的备用线对。如语(话)音信息点8
位模块通用插座连接ISDN用户终端设备,并采用S接口(即4线接口时),相应的主干电缆则应按2对线配置,其备用线对也同样按比例考虑增设。
2)对于数据业务,应以集线器(HUB)或交换机((SW)群(按4个HUB或SW组成1群),或以每个HUB或SW设备设置1个主千端口配置。每1群网络设备或每4个网络设备宜考虑设置1个备份端口。主干端口为电端口时,应按4对线容量配置:如果是光端口时,则按2芯光纤容量配置。
3)当工作区至电信间的水平光缆延伸敷设到设备间内的光配线设备(BD/CD)时,主干光缆的容量应包括所延伸的水平光缆光纤的容量,切勿遗漏,以防漏算或少算。
4)智能化建筑与建筑群体的配线设备处,各类设备缆线和跳线的配置,宜与上面配线子系统的规定相同。